流動站的設立,由擬設站單位提出申請,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。經(jīng)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,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。增設流動站工作,一般每兩年進行一次。
政策依據(jù):《博士后管理工作規(guī)定》(國人部發(fā)[2006)149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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